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 经济发展 影响 法律对策
随着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入和全面暴发,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其影响已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金融危机对东部沿海地区产生了很大影响,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日趋明显,西部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大。现在看,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西部地区的影响还在进一步加深,西部地区的“阵痛”将大于东部地区。从短期看,由于西部地区贸易依存度比较小,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在空间上呈现东中西梯度递减现象,对西部地区的影响是间接的、传导性的,有一定的滞后期;但从中长期来看,冲击却不容低估。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金融危机下,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面临着极大的挑战,西部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同一行业的企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在危机冲击中,劣势会凸现,抵御风险能力、自我恢复能力都比较弱,摆脱困境、赶上经济复苏期的步伐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西部地区多为资源型初级产业,产品只能以原料、初级产品和一般加工产品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上,不仅附加值低,而且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缺点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暴露无遗,而且其效益与市场价格关联度很高,从目前判断看,资源价格短期恢复到高位可能性不大,这意味着很长时期内西部资源型企业盈利水平都不会很高。金融危机迫使东部地区产业升级换代,尽管现在看来是“阵痛”,但当危机过后东部产业结构将更加优化,产品竞争力更强,对西部地区产业振兴和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今年1—2月份,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出口总额、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与2008年同期增速相比,分别回落5.7、55、35.7个百分点,企业亏损面扩大,农民工大量返乡,仅四川省就有150万返乡农民工失业 。同时由于西部经济基础薄弱,开发和利用资源的技术和人才缺乏,政府在现阶段不可能全方面照顾欠发达或西部贫穷落后的地区,因此,在本来就不富足的地区里又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国际金融危机对青海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日深,波及面迅速从东南沿海扩大向内陆省份,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也未能幸免。作为资源大省,青海处于产业链的最初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明显。
(一) 国际金融危机对青海经济发展影响的特点
作为内陆省份,作为欠发达地区和全国经济一样也融入了世界范围内,所以经济同样受到了影响。青海的产业结构主要是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的特色产业,所以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有着自身的特点:
1、时间相对滞后
由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波及青海省,青海省感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约是2008年10月份之后。在2008年1月—8月份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9月份当月回落12.4%,10月23日开始,工业用电出现负增长。虽然由于地域、信息、产业等方面因素,青海在金融危机中的反应有着明显的滞后期,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影响是肯定的。
2、资源型企业盈利受到影响
由于青海属于资源类产品的企业比较多,有些出口产业由于有自身的特色不仅订单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尽管如此,因为整个经济受到影响,出口企业的影响会传导到上游企业所在的地区,导致资源价格降低,很长时期内西部资源型企业盈利水平都会受到影响。
(二)国际金融危机对青海经济发展的具体影响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日趋严峻,影响已从我国沿海快速向内地扩大,青海这样一个内陆欠发达省份也不能置身其外,从去年9月份开始青海经济出现拐点。青海省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日益趋紧,对就业也带来一定的压力。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使我省面临着更加严峻和复杂的形势,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困难的挑战。
1、经济环境进一步趋紧。从国际上看,金融危机正在持续扩散,演化成经济危机的危险正在逐步加剧。从国内来看,受外部环境趋紧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了持续下行的风险,增势回落、效益下滑,今年这种态势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企业成本压力加大,我省工业生产增速减缓,同时,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
2、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宏观环境趋紧、外部需求减弱通过金融、投资、市场等多种传导机制,对我省经济增长、就业、企业生产和效益、财政收入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多数核心经济指标增速持续下滑,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困难,工业项目建设也受到了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3、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我省正进入就业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预计今年全省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达到1.1万人,加上从省外毕业回我省就业的毕业生和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达到4万人以上,考虑到目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用工需求有可能进一步减少,就业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部分地区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也将给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较大影响。
4、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今年我省国家投资项目明显增多,要求筹集更多的配套资金。同时,我省将在扩大社会消费需求、建设各类民生工程、调节收入分配结构、对困难群众进行各类补贴及援助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但目前我省财政刚性支出较多,调节余地不大,财政收入的增长也将明显趋缓,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
三、国际金融危机下青海的发展策略
(一)国际金融危机下青海发展绿色农业优势明显
绿色农业指充分利用资源、使用对环境无害的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加工销售绿色食品及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与全国相比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发展绿色农业生产的限制因素相对较少,有独特的优势与潜力:其一、政策优势。2008年10月,国务院出台政策提出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提出,要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原特色加工业发展;其二、自然资源优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利于干物质积累,农作物蛋白质含量高、质量好;其三、独特的地域优势。青海省地处相对封闭的青藏高原,土壤与水资源几乎没有受到污染,江河源头地区形成众多盆地,地理上相对独立的盆地环境洁净,这种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是发展有机绿色食品的优良基地;其四、生物资源优势。青藏高原物种多样且独特,很多可食性动植物资源“天生就是绿色食品”且为高原特有、营养价值极高。而且,青海、西藏两省区联合成立了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绿色农业研究中心,青海、西藏两省将联手研究青藏高原特色绿色农业。我省应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机遇,依托其发展绿色农业的地理环境优势和潜力,大力发展青海的高原特色产业。
(二)青海力图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以应对金融危机冲击
针对经济形势的不乐观局面,青海省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力争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10月份,青海省经贸委发出了《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稳定生产的通知》,并派出5个调研组调查了解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召集有关部门确定用电补贴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稳定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有关问题的通知》;相继召开了铁路运输协调会和金融对接会,积极谋取铁路和信贷部门对工业的支持。同时,促进企业间的良性互动,建立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日报制度,密切监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与此同时 ,青海省力图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以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
1、抓民生增加居民即期消费
中央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推进农村体制的改革和发展,通过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等措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背景下,青海省从中央今年四季度新增千亿投资计划中,初步衔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14.56亿元,用于农林牧水、生态、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国务院做出支持青海省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也将对改善藏区公共服务基础建设、改善农牧民生活、扩大农牧民消费、发展特色产业起到到重要的政策扶持作用。
2、扩大省内自产消费品对当地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要扩大消费对青海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根本的途径是要扩大省内自产消费品对当地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大对“进省替代”消费品的开发力度。奶业等行业可以作为青海省大力发展“进省替代”消费品的突破口。在三聚氰胺事件使一些大型乳品企业深陷信任危机的同时,地处青藏高原的西宁乳制品企业的产品因无一检出三聚氰胺,市场占有率急剧上升,给高原乳业带来扩张机遇。
(三)青海应合理解决劳动就业问题
青海由于条件艰苦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人才短缺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金融危机有望缓解这一难题。目前,金融危机影响下,一方面,人才的成本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东部沿海、教育发达地区高学历毕业生出现就业困难,到西部发展的意愿增强。青海应当把握机遇,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各种灵活方式吸引人才,储备人才,尤其是技能型、科研型、管理型人才的引进和储备。
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青海经济发展影响的法律对策
美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都值得关注,在处理经济危机过程中,美国国会立法和政府立法都得到加强,而且这些立法不仅面对现在的危机处理,更关注考虑长远发展的制度创新。例如,在1929年美国金融危机中,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不仅出台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克服处于崩溃状态的经济局面,而且出台了许多重要的立法,如《紧急银行法》《农业调整法》《紧急救济法》《全国劳工关系法》《社会保险法《税收法案》等。这些法律不光对当时经济复苏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而且对美国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制度创新奠定基础。在当前这场金融危机中,在危机刚爆发之初,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就迅速通过了《宽带数据改进法》,前总统布什于2008年10月初迅速签署,使之成为联邦法律。奥巴马总统还没有进入白宫时,就开始拟定大规模经济复苏方案。我省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国际金融危机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化危为机,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抓住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机遇,根据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策略,通过立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
(一)制定《青海省社会保障办法》,积极启动经济刺激计划,扩大内需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下,扩大内需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当务之急,我国政府启动了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同时提出扩大内需是2009年“保增长”的根本途径。为了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我省争取了14.56亿元的国家投资,正在积极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争取落实工作,目前这些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当中。同时,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出台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若干措施》、《关于扶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贯彻落实意见,切实维护青海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2009年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外部环境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为我们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2008年12月11日至13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来青检查时,青海省委书记强卫说,实施好中央第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投资青海争取到的这些项目,既是认真贯彻中央的政策的需要,也是青海的现实。落实好中央的政策措施,尽快将这些政策措施转化为青海的经济效益 。同时,我省应落实好“农机、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目前我国已认识到社会保障不完善是影响内需不足的原因,国家也制定政策希望通过社保完善和投入来推动消费,从而拉动经济。.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功能是社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应当在危机面前发挥稳定器的作用。而且越是在经济危机时刻,社会保障越应当彰显保障的本色,在减少社会震荡,维护人民利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主动的安全网作用 。我省在金融危机下,应大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快形成覆盖面广、保障程度高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医保、低保以及城镇养老保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向个体私营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扩展,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目前,我国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全方位法律还仍然没有出台,《社会保障法》(正在制定中),现有的立法都是一些法规、规章,法律效率较低,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青海省很多法律和政策目前还处于文本状态,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为了扩大青海省的内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笔者建议,在国家出台《社会保障法》的基础上,青海省政府应制定《青海省社会保障办法》。
(二)制定《青海省加快绿色农业发展的办法》,加强发展绿色农业
考察我国东部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除了优惠的经济政策引导外,促进其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由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2002年农业部制定《关于加快绿色农业食品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建立保障体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我省要发展绿色农业,就要以中央的政策为契机,尽快从政策主导型过渡到法律主导型,应当以立法为主导,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策,形成系列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青海省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制定《青海省加快绿色农业发展的办法》。以法律主导绿色农业的发展,形成规范持续稳定的制度,促使绿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理解决劳动就业,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统计局中国景气监测中心对经济学家的最新调查显示,2009年的最大的风险是“失业人数增加”。 金融危机的最重要的表现和特征是失业现象严重。此次金融危机从世界范围来说,失业人数在空前增加,国内就业形势也十分严峻。2008年我国要求就业的人口登记比以往增加了4%,而今年仅全国要走向岗位的大学生就达594人。约有2000万外出农民工因经济危机失业返乡。我省也正进入就业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预计今年全省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达到1.1万人,加上从省外毕业回我省就业的毕业生和历年没有就业的毕业生,今年全省有3万多名大学生要就业。,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达到4万人以上,部分地区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也将给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较大影响。
为了加强就业,从法律角度说,我国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我国要贯彻这部法律所规定的就业的政策,就要支持、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强就业的服务和管理,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做好就业援助和检查监督,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根据和运用这部法律最大限度地扩大就业,加强就业的法律保障,并同时建立就业的法律机制包括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并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就业的法律机制。据统计,财政今年预拨促进就业补助资金165.11亿元,以促进就业政策及时有效地落实。地方政府也应作出了相应的安排 。针对金融危机对青海省就业产生的影响,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及时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掌握我省以及省外务工人员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采取就业援助行动,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除此以外,政府还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引导高校生到基层、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2009年3月5日青海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开展试社区矫正点工作。目前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范围不断拓宽,服务对象不断增加,工作职能不断完善,这就要求基层司法所加大队伍建设,青海省政府应积极通过政策和法律引导法律院校的毕业生到基层司法所,充实司法所的队伍建设。于此同时,青海省一方面应根据我国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制定《青海省就业促进办法》,以应对金融危机为契机,健全法律保障, 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用法律促进就业。另一方面青海省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得很对:“劳动合同法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必然要在全国坚决执行!”因为我们断不能让“金融危机”变成“法律危机”。
青海省人才短缺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青海地处高原,条件艰苦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每遇经济危机,往往都会造成某个行业优秀人才的大规模、跨地区流动,青海省应借金融危机转危为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一方面金融危机下有望缓解这一难题,人才成本大大降低。中国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沿海及东部地区发展吸引了相当一部分高精尖人才,这就使得西部地区出现了人才紧缺的现象,金融危机将使中国最近几年人才“相对过剩”,出现大量人才成本降低,西部地区应抓住这个机遇吸引人才。青海省应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借此机会大量引进人才。我省在引进人才方面,应借鉴东部发达省市的先进良策,在金融危机下,浙江省各级政府已普遍设1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基金,浦东新区则通过20亿元人才发展基金、3.7万套各类人才公寓、户籍政策倾斜等“一揽子”支持鼓励人才的政策,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出业绩”的氛围。青海省政府应扮演“搭台”角色,为人才供需双方建立交流平台。另一方面,东部沿海教育发达地区高学历毕业生就业困难,到西部发展意愿增强,我省应积极制定优惠政策,把握机遇主动到内地大学去招聘。我省应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省政府曾研究制定《青海省“十一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和《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从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等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但这些政策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金融危机下,笔者认为我省应制定规章,依法引进人才。建议省政府在《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和2005年9月27日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青海省2005-2010年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规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尽快制定一部政府规章。
总之,在国际金融危机下,青海省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化危为机,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支持藏区发展的双重机遇,通过应对金融危机综合配套立法的法律制度的构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形成西部大开发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法律法规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西部大开发的法制建设和组织领导,是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基本保障。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开发欠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西部开发的实践,本着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西部开发法制建设步伐,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在资金投入、人才开发、法制保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要进一步改善西部地区的法制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保障西部大开发顺利实施的体制机制。”说明西部开发基本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在金融危机下,西部地区应加快立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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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余永跃:《当代中国西部大开发的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季名:《长三角巧借危机揽人才》,半月谈2009年第2期
4、 杨海坤:《经济危机的公法应对》,法学2009年第3期
5、 吴志攀:《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法律问题》,法学2008年第12期
6、 刘俊海:《论金融危机的法律防范》下载于http://www.legaldaily.com.cn/2007fxy/2009_02/15/content-1035975.htm,于2009年5月12日上访
7、 胡苏云 杨洋:《金融风暴冲击下的社会保障思考》,社会观察2009年第4期
8、 夏勇:《论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载乔晓阳主编:《中南海法制讲座十四讲》,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吴亚肖,女,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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