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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指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青海·法学:http://www.qhfx.org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供稿:赵阳 发布时间:2010/2/26 9:58:20
 
  
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举行
  法制日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赵阳 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今天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一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造性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他说,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切会见检察英模,与英模代表进行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曹建明同时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学习先进典型,就要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学习他们心系群众、践行宗旨的公仆本色,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曹建明强调,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签发:王惠荣 编辑:麻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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