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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青海·法学:http://www.qhfx.org 来源:省司法厅政治部 供稿: 发布时间:2010/7/16 9:33:41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根据省委、司法部的要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广泛动员,以丰富的活动内容、多样的活动形式、有效的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稳步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各单位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创争合力。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指导系统各单位党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省司法厅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后,全系统各单位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动员部署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实际,制定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上创先争优,在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能力上创先争优,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创先争优,不断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三是广泛组织动员。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和深入发动,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活动时间,以及“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标准,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搞好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标语、报刊和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活动的影响力,积极营造“学、比、争、创、赶、帮、超”的活动氛围。

  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单位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具体要求,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三项重点工作”、“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用“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各单位在抓学习、抓宣传、抓实践的同时,围绕建党89周年,普遍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演讲、知识竞赛、评选优秀党建论文、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有力地助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签发:王惠荣 编辑:麻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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