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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关于征集“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全国13个循环经济试验区之一。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治建设问题,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依法良性发展,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经商定,省法学会将在2010年8月份与海西州委州政府相关部门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研究院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为确保论坛的顺利举办,现就论文征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论坛主题: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
分论题:
1.循环经济法治建设基本理念、指导思想研究;
2.发展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研究;
3.发展循环经济激励措施法制化问题研究;
4.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之法律措施研究;
5.保障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义务责任机制研究;
6.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中外比较研究;
7.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地方立法研究;
8.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地方法制保障体系研究;
9.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资源开发利用法治问题研究;
10.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11.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产业布局与调整法律问题研究;
12.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中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机制法治化问题研究;
13.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财政税收激励机制法治化问题研究;
14.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含调研报告)撰写应切合主题,论题具体,论点明确,论证充实,逻辑清楚。
2、论文内容不得涉密,题目可参照分论题自拟,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内。
3、来稿请在论文左上角注明“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征文”字样。标题之后、正文之前请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单位、职称、职务及详细的联系方法;论文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排列,内容提要、关键词用仿宋小四号排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word文本排列;文中标题按规则一、(一)、1、(1)排列;文中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形式。
4、提交的文章必须是未发表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5、征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
三、征文评审及出版
1、省法学会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从征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以“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组委会名义为获奖者颁发证书等。
2、所有评审通过的论文,将编集公开出版发行。
四、其他
1、为保证论文征集工作和征文质量,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认真准备,按征文要求,做好本次论坛参会论文的撰写提交工作,按时向省法学会提交不署名文稿一式五份,署名文稿一份,并将电子文稿(word形式)发送至省法学会电子邮箱。
2、论坛初步定于2010年8月中下旬召开。开坛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省法学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路11号
邮 编:810000 电子邮箱:qhsfxh@sina.com
联系人:麻昌俊 联系电话:0971—8201120
青海省法学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签发:
王惠荣
编辑:
麻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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